不過在皆大歡喜後,大概是半年內吧?(老實說我不記得了,要去翻舊帳)我撞上另一道人生的大牆:分手。
反正,那是一段四年的初戀,而結束的原因我永遠都不會知道的。
不過溫哥華的華人圈就這麼小,我們卻都不曾再見面。其中有朋友會「偶爾」傳來她那邊的消息,當然我想也有傳給她我這邊的狀況。對我來說,那是一位見了面也沒有啥幫助的人....應該說就算見到她也不會有什麼好聊的。
「最近好?」「嗯」「那就好,掰掰」「掰掰」我想就是這樣而已,話不投機半句多。這樣的人,當然不會想再見到,因為就算只講這幾句,也是白花了十幾秒的人生。我是有點理性過度吧?但是把人情味擺在這種事上,的確是有點糟遢。
anyway,直到今天在很偶然的機會,終於又碰頭了。就像很多電影的情節一樣...
三個人
六隻眼睛
在crystal mall的走道中擦身而過。
(也像連續劇中一樣,那個男的自然是啥都不知道XD)
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:
「妳幹麻不敢看我呀~XD」
三年來,就這麼一秒。
2 comments:
哇靠,lolensan 也開始寫 emo 文了耶..大驚 (被打)
唉但我想我能體會那個fu~
所謂最熟悉的陌生人
應該就是那種感覺吧
唉唷,本大山人過去的鳥事和蠢事,可以講個幾天都講不完啦.....
她的確是很熟悉我的人,但是這三年來,我的改變不是她能想像的。她會有什麼樣的路,我卻能猜個七七八八...
哈!我想她從來沒想過宅男有一天不宅了會變成怎樣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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